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陈廉伯与广州商团
时间:2020-05-20  来源:孙中山研究院

1924年8月9日孙中山下令注意查截广州商团头目陈廉伯运进广州的大批武器。那么,陈廉伯是何许人?

 

陈廉伯

陈廉伯

 

陈廉伯(1884—1944),字朴庵,祖籍广东南海县西樵简村。其祖父陈启沅,是南洋归侨,于1873年在家乡创办中国第一家机器缫丝厂“继昌隆”,在广州西关扬仁南街开设昌栈丝庄,促成了当时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初种桑养蚕业(农业)、机器缫丝业(工业)、生丝贸易业经济的济增长。陈廉伯的父陈蒲轩,是丝业富商,有四个儿子,廉伯、廉仲、汝恭、蒲生。

 

陈廉伯自幼在香港皇仁书院接受教育,16岁进入英商汇丰银行广州沙面分行工作,为人机灵,受到重用,后升任买办。1905年加入广州商会,成为活跃人物。1908年继承父亲创办的昌栈丝庄,扩大昌栈丝庄的生丝收购,联络广州几家大丝商统一购销,垄断当地的生丝买卖。同时,与南洋巨商张弼士等,发起创办广东保险公司,担任公司协理。此外,还投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曾任监理及督理。民国前期,陈廉伯长期担任广州总商会会长和广州商团总团长,为粤商领军人物。1915年,陈廉伯任巴拿马万国商品赛会广东出口协会总理、广东总商会会长,后任广东丝绢公会、矿业公会、输出业协会等会长。

 

广州商团事件后,陈廉伯逃港敛迹隐居。后虽继续在省港从事经营,但活动重心偏移香港。太平洋战争时期,在香港海域遇难逝世。

 

陈廉伯与广东商团

 

民国初年,陈廉伯利用汇丰银行买办的身份,结交军阀、官僚及士绅,不断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增值财富。陈廉伯凭藉其汇丰银行买办熟悉国际市场情况的条件,除大力经营丝业外,还广泛涉及茶叶、桐油、猪鬃、烟叶、竹类、草席等出口商品,但都只作副业。广州的出口商皆乐与陈廉伯打交道,推其为广州出口洋庄商会会长。1919年时,陈廉伯垄断了广东丝绸出口的1/4,同时也是广东丝绢公会、矿业公会、输出业协会等3个协会的会长。1918年,陈廉伯与港粤富商简照南、简玉阶、简英甫、陈廉仲(陈廉伯之弟)等发起创办粤北地利矿务股份有限公司,并自任总经理。

 

1924年5月27日,广东省商团团务会议在广州召开,商团总长陈廉伯等出席会议。

1924年5月27日,广东省商团团务会议在广州召开,商团总长陈廉伯等出席会议。

 

陈廉伯初入广州商会时,为自卫而成立广州商团。1919年8月,陈廉伯当选为广州商团团长,掌握了商人武装的实权。1920年左右,在陈廉伯的领导下,广州商团在沙面租界设立总部,大力扩展商团武装组织。1924年5月,陈廉伯成立“广东省商团军联防总部”,自任总长,人数多达1.3万人。

 

广东商团与“扣械潮”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国共合作建立后,国内外的各种矛盾极为错综复杂。孙中山实行联俄、容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商人担心“共产”,产生恐惧。同时,社会生活环境的恶化,也激化了矛盾,引发各地冲突不断,尤其是在官商冲突的暴风骤雨中,陈廉伯与革命政府难以调适。

 

在民国初年广州的历次变乱中,商团总是守中立,以所谓“在商言商”作为托词。为改变此状态,孙中山、廖仲恺等革命当人曾煞费苦心劝导商团与政府合作。1924年初,孙中山演说批评商团领导人“没有宗旨,兵来从兵,贼来从贼”,希望其明白革命要义,相信革命最后能够成功。随着国民革命的深入,工农运动蓬勃发展,工商冲突乃至官商矛盾愈加激烈。5月,广州商团反对广州市政厅财政局征收铺底等捐,并联络附近商团、乡团酝酿罢市,始引起官商直接冲突。5月27日,广东各地商团代表会议在广州召开,决议成立广东商团军联防总部,以陈廉伯为总长、陈恭受等为副长,并预定于8月13日举行商团大联团开幕典礼。为加强商团的装备,陈廉伯等擅向洋商大量购械,潜运广州。他擅自向香港南利洋行定购长短枪9841支、子弹3374200发,并由悬挂丹麦旗的轮船哈佛号潜运广州。

 

1924年8月,在英国的支持下,以英国汇丰银行买办陈廉伯为首的广州商团私运大量武器弹药至广州。图为运载枪械的哈佛轮船。

1924年8月,在英国的支持下,以英国汇丰银行买办陈廉伯为首的广州商团私运大量武器弹药至广州。图为运载枪械的哈佛轮船。

 

虽然购运“初时非常秘密”,但因数量庞大(装为1129箱),终难“瞒过政府”。陈廉伯于是贿买粤汉铁路局长许崇灏,于8月4日向军政部领护照一张。四天后,械弹运抵省城。广东省长廖仲恺以所谓庆典“未经政府立案,便公然进行,亦殊属卤莽”为由,颁令禁止联防总部成立。10日,团械也被广东军政当局查扣,揭开了“扣械潮”的序幕。

 

商团因在短时内连遭两次压制,极为愤激。陈廉伯初时尚竭力运动,希望政府发还军械。继见当局认此项军械为经手人私运贩卖,且枪械数目与护照不符,定要清查,乃辞职避往香港,商团总部诸重要职员及分团长、分队长亦连同辞职。于是商团一面集中团员赴大元帅府向孙中山请愿,一面准备以总罢市作为后盾。8月12、15日,商团军代表1000多人两次到大元帅府请愿,要求发还被扣留的军火。遭到拒绝后,组织广州商人罢市,并以“中华民国政治定国军”名义,通电全省各县商团罢市。

 

广东当局认定商团联防和私购枪械违法,其性质是反对革命、颠覆政府,原则上绝不能妥协。廖仲恺两次颁布扣留商团私运枪械布告,列举出查究理由7项,包括商团公所“私贩军火,罪等谋乱”;此事“疑窦百出,黑幕重重”;洋船私运大帮军火,不遵章报明,实属藐视我国等。但在具体的处置过程中,他采取了正确的斗争策略,对商团及商人阶层加以区别,集中孤立和打击陈廉伯等首恶分子,以利分化瓦解。孙中山也相继对广州商团代表演说和发布《告广州商团书》,指陈廉伯有极大阴谋,欲藉商团之力倾覆政府,告诫商团不要上当。并谓将宽大为怀,除陈一人外,不予株连。广州商团于8月25日实行大罢市,孙中山斥陈廉伯为“逆匪”,“阴谋叛乱”,畏罪潜逃,“逆迹昭然,中外共见。”驻穗滇军将领范石生、廖行超等出面调停,条件包括陈廉伯、陈恭受通电悔过,拥护大元帅;取消对陈廉伯的通缉令;商团报效政府军费50万元;政府发还商团枪械;政府撤销市内驻军;由范石生担保立案,省署于7日内批准。紧张形势有所缓解,但孙中山仍持疑虑,谓“所拟各节尚无碍难之处,今后办法不独陈廉伯之表示悔悟措词如何,尤当察其诚意如何。”

 

9月12日,孙中山正式免廖仲恺职,改由胡汉民接任省长。胡汉民给商团发还部分被扣军火。事态稍有平息。9月20日,陈廉伯履行与当局所订条件,通电悔罪拥护孙中山。次日,孙中山给省长指令谓:“陈廉伯、陈恭受既已通电拥护政府,着即取消通缉,并发还财产。”但旋即致电粤军总司令许崇智,令限陈廉伯于3日内回穗辩明,否则取消令无效。且政府筹借的20万元巨款须即日交足,然后陆续将枪械发还商团。10月10日,广东工会、农会、青年团及工团军五六千人召开纪念“双十国庆日”大会,会后示威游行队伍与商团军发生流血冲突。商团军领械并开枪杀人事发后,廖仲恺等立即电请孙中山回师戡乱。孙当日急电,谓“商人罢市与敌( 按指陈炯明军) 反攻同时并举,是叛迹显露,万难再事姑息。生死关头,惟有当机立断。”翌日,孙中山指派廖仲恺、谭平山等6人组成革命委员会,迅速全力平叛。15日凌晨,北伐军突然回师广州,击溃商团武装,广州西关商业区也受到严重损坏。

 

当月底,孙中山针对旅沪粤人各团体舆论,作了解释:“查广州商团为陈廉伯党徒把持,勾通逆军谋危政府。始则蒙运枪械,继则以武力胁迫罢市。政府虽查获谋乱证据多种,犹复曲予优容,准予发还团械,冀消反侧。”广州商团领回大部枪械之时,枪杀群众,备极残忍,并引发了土匪进入西关,作军事布置,政府忍无可忍,遂平定乱事。孙中山认定广州商团背后有英国人指使,说:“陈廉伯原来是一个汇丰银行的买办,本来是个安分的商人,没有什么野心”,他是受了英国流氓的煽动,才野心发作,要组织商人政府,“做中国的华盛顿”。在商团事件中,陈廉伯自始即退居幕后,处于“失语”状态。

 

参考文献:

1.李穗梅主编:《后辛亥时代的孙中山与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

2.张晓辉:《买办陈廉伯与民初广东》,安徽史学2016年第2期。

3.邱捷着:《晚清民国初年广东的士绅与商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版;4.陈天杰:《我所知道陈廉伯的几件事》,《广东文史精編》第1卷下冊,中國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1版。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